XX 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X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XX 号)、《XX 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关于建立XX 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医保规〔2022〕X 号)和《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XX 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