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组织部党员分类管理积分制考核细则(试行)根据《党章》及相关规定,结合区委组织部工作实际,特制定党员分类管理积分制考核细则如下:一、考核对象本细则考核对象为区委组织部全体党员(包括帮助工作人员)。二、党员分类根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岗位,将区委组织部全体党员划分为 A、B、C、D 四个类别进行积分制管理,即领导班子成员为 A 类,科级领导干部为 B 类,普通党员为 C 类,退休党员为 D 类。三、积分分类(一)共项积分(xxx 分)主要反映党员遵纪守法、履行基本义务等方面的情况。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章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