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机制”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构建全面监督机制。通过信访主渠道、巡察“利剑”、派驻“探头”等监督方式,拓宽监督举报渠道,深入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大起底”,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全面排查梳理,摸清问题底数,建立统一台账,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巡察工作内容,及时发现村霸、寨霸、“黄赌毒”等背后存在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018 年以来,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信访件 x 件。二是畅通反腐协调机制。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有机结合,建立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一条主线、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