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亡事故报告与调查一、事故报告程序1.企业发生轻伤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车间主任(工段长),由车间主任(工段长)在当日(或当班)下班前报告企业负责人和厂安技部门;2.企业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由企业负责人立即用快速报告办法(电话、电报、电传),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组织,最迟不得超过 xx 小时。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等;3.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